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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停收12项涉农收费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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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新华网  作者: 夏琛琛 向志强   阅读次数: 65   发布日期: 2008-11-11 17:36:00  

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近日公布了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结果,12个涉农收费项目自11月1日起被取消或停止收取。

  这12项涉农收费包括: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小学住宿费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课本费、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作业本费;集贸市场管理费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;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

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;自治区级、市级农民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费;自治区级、市级、县级农民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费;职业介绍服务收费中的应聘报名费。

  据了解,2008年广西各市、县的价格、财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的涉农价格和收费进行了清理整顿,自治区物价局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涉农价格、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全面审核,决定取消或停止收取这12项涉农收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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